1.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人事工作政策的具体举措,落实学校重要的决定、重要文件、会议精神。
2.部门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和年度财务预算计划。
3.部门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设置、科室编制、人员聘用、分工及调整、进修学习、年度考核等方案。
4.部门管理权限内的干部推荐、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人选推荐等。
5.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工作等方案。
6.研究校内科级及以下员工岗位调整事项。
7.审议工作时间、工龄等认定问题。
8.选拔推荐各类优秀先进人选。
9.制定各类教职工素质培训、培养方案。
10.审议学校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、调整及人员编制。
11.规章制度的制订、修改、废除和工作规范建设。
12.审议工资待遇、医疗、住房待遇、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。
13.审议科级干部任免、处级以下职员定级问题。
14.审议人员招聘方案与用人计划。
15.制订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、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等。
16.部门单项大额经费使用情况。
17.其他需要人事处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