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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公告

作者:时间:2020-12-16点击数:

根据工作需要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招聘继续教育学院部门自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岗位名称

学科、学历等要求

需求

数量

考试方式

教务教学管理员

具有较强的文书能力、计算机应用能力,具有继续教育教务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
2

面试

培训项目管理员

具有较强的文书能力、计算机应用能力,具有培训从业或基层扶贫经验者优先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
1

面试

二、应聘的基本条件

(一)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。

(二)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服从组织工作安排,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,责任心强;工作积极主动踏实,善于学习。

(三)年龄25-40岁之间。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,熟练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,有较强的写作能力,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
(四)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。

三、聘用方式及待遇

(一)聘用方式为继续教育学院部门自聘人员;

(二)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3个月,聘期3年;

(三)聘用期间参照继续教育学院部门自聘人员工资标准。

四、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

(一)现场报名时间

2020年12月17日 -12月25日(7个工作日)。

(二)现场确认

应聘者报名时须交以下应聘材料: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的原件(验后交回应聘者)及复印件、个人简历和《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部门自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。

(三)考试方式及时间

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,考试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

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1:1比例通知有关人员体检,人事处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,确定拟聘人选。

体检由学院指定具有三级甲等等级的医院进行,标准参照《用工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。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。

六、公示

拟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和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
七、办理聘用手续

公示期满无异议,由学校人事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(设定试用期,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)。

八、工资待遇标准

首个聘期(3年)的工资标准待遇参照继续教育学院部门自聘人员工资标准。如续约第二聘期,需重新约定工资标准待遇。

九、其他

(一)入选者若考核、体检或公示不合格,或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人事变动等原因,出现招聘人数增加,可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。

(二)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,一经查实,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:

1. 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;

2. 不守诚信,隐瞒相关事实,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;

3. 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、师德师风等问题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

十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

报名地点: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。

联系人、电话:继续教育学院黄老师 0771-3908057。

附件: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部门自聘工作人员报名 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