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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手续

作者:时间:2016-12-22点击数:

一、异地生育备案手续

需到异地生育小孩者,必须在去异地分娩前由职工打报告说明异地生育原因,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工资福利科填报《异地生育审批表》,得到区、市社保局批准后,方能报销生育费用。从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,六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。否则,生育费用社保局医保部不予报销。

二、生育费用报销

1.享受公务员补助的教职工可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或医保卡进行结算。

2.不享受公务员补助的教职工需到工资福利科填报《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》并按申报表要求准备材料,由社保专管员于每月20-30日提交给社保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