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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“三重一大”基本事项目录

作者:时间:2016-05-12点击数:

1.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人事工作政策的具体举措,落实学校重要的决定、重要文件、会议精神。

2.部门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和年度财务预算计划。

3.部门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设置、科室编制、人员聘用、分工及调整、进修学习、年度考核等方案。

4.部门管理权限内的干部推荐、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人选推荐等。

5.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工作等方案。

6.研究校内科级及以下员工岗位调整事项。

7.审议工作时间、工龄等认定问题。

8.选拔推荐各类优秀先进人选。

9.制定各类教职工素质培训、培养方案。

10.审议学校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、调整及人员编制。

11.规章制度的制订、修改、废除和工作规范建设。

12.审议工资待遇、医疗、住房待遇、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。

13.审议科级干部任免、处级以下职员定级问题。

14.审议人员招聘方案与用人计划。

15.制订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、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等。

16.部门单项大额经费使用情况。

17.其他需要人事处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。